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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 接受张国华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
6月11日,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有关决定,接受张国华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。
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
张国华同志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的决定
(2020年6月11日云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)
因工作需要,张国华同志申请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》和《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》的有关规定,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接受张国华同志辞去云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。
撰文:瞿姝宁
资料:云南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宣传处
编辑:张音笛